2)第5章 混世魔王_1901铁血中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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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也冲过去,马上有人起来阻拦推搡起来。其他人有的笑着起哄,有的在哪依然大吃大嚼,他们都不认为这是什么大事,以前都经常做的嘛。

  林重吐出一个烟圈,冷笑一下,立起身向前走去。

  林重从小就不是一个听话的孩子,初一时就敢和高中的学生打架,到了高中,便和校外的社会青年打架,是城乡结合部有名的“恶少年”,高一下学期便称霸校园,连老师都绕着他走。

  不过林重从不欺负同学,而愿意欺负那些横的、欺负别人的人,有校外的混混**女同学,他必会冲上去见义勇为,他打架敢下手,他爸爸林鹏国经常被学校叫过来给别人赔付医药费。

  高一结束后,校长送礼恳求林鹏国给林重转学,说可怜可怜我吧,林重不走,别的同学就走了,他这个校长就成光杆司令了。

  于是,林重高二转学到了私立仁城高中,他一进校门,就打听到学校里谁最横,然后过去打了一架,半个月后,他成了新老大,然后就是和周边的混混干架,两个月后,没有人敢欺负仁城高中的女生了,也没有人敢来向学生收保护费了。

  林重洋洋自得,自命为校园的保护神。

  林鹏国文的武的都用了,可是根本管不了自己儿子,不用验DNA就知道是他的种,因为他小时候也是这样的混蛋,不过因为要养活家人,他很早就知道赚钱,所以成了成功的生意人,可是他的儿子,不但对读书不感兴趣,对做生意赚钱也不感兴趣,完全彻底是一个混世魔王。

  他深知,林重只要遇上一个损友就会堕落,所以高考毫无意外地落榜后,林鹏国让林重参了军,他是没有办法了,让部队去帮助他管教儿子吧,对不起了人民军队。

  可是没想到,到部队不久,摸到枪的林重便展现了自己这方面的天赋,新兵连射击成绩第一,半年后便做了狙击手,一年后军区大比武射击第一,格斗第二。

  部队有纪律,林重自然不能再打架了,他喜欢上了狙击枪,军事训练也磨练了他的耐心,不过拿起枪他是优秀的军人,放下枪依然是上司眼中的刺头,大错误不犯小毛病不断。

  江山易改本性难移,来到这样的乱世,这样弱肉强食的年代,没了部队的纪律约束,此时的林重好像又回到了入伍前,现在他起身,要去欺负那个欺负别人的人了。

  林重偶然间看过一个关于东北胡子的史料,说有个女土匪在路上碰到一个怀孕的妇女,便和身边的男土匪打赌,她说肚子里是小子,男土匪说是丫头,两人便把孕妇踹倒在地,用刀子划破了孕妇的肚子,拎出胎儿一看是女孩,女匪便对男匪说,晚上我陪你睡觉。

  这种不经意间的恶事当时看的林重极是愤怒,东北土匪不乏侠肝义胆的,但烧杀奸.淫残忍成性的更多。

  白家哥仨满脸横肉,对于他的恩义没有任何举动,倒是看他的大狙时眼神里露出贪婪神色,白老三的行为让他一下子联想到上午见到的屠村惨状,那些**..淫的妇女,胸堂中当即燃起了汹涌的怒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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