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314章 写的飞快_穿成福运小娘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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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年书生这两人却是清楚的。

  或许每个人写单的速度有差别,但也在伯仲之间。

  而这女子处理起来这么快,是怎么回事?

  越过几个忙碌的伙计,两人靠近袁冬初。

  细看之下,发现这女子写字居然不是用的毛笔。她手中拈着的,是个看起来很奇怪、不伦不类的东西。

  两人对视着,中年书生低声问同伴:“你能看清楚吗?那是什么?”

  同伴的个子高一点,踮着脚尖探头,一边低声回应:“不知道,笔尖有点细,沾一次墨,好像能写好几个字……握笔的姿势不对,嗯……很不对。”

  接着,补充了更加困惑的声音:“那样握笔,能写出字吗?”

  袁冬初用的的确不是毛笔,这种要求速度的时候,她果断放弃了这段时间习字用的毛笔,而是改用了羽毛笔。

  这时代,写字的主流当然得是毛笔。

  而且对于方块字来说,毛笔书写的、行云流水的美感,绝不是其它写字工具可比拟的。

  袁冬初没打算和主流较劲,也很愿意在这个环境中,练一练行云流水的书写境界。

  但为了应急,她也利用闲暇时间,做了几支用起来比较顺手的鹅毛笔。

  为了免去不必要的麻烦,也为了用鹅毛笔写字时,显得有点内涵。袁冬初没保留羽毛的整体形状,只取用了羽毛的笔管。

  而且这东西做起来着实费事,又是加温、又要掌握削切角度。袁冬初浪费了三十几根羽毛,才做成功三支笔。

  在需要书写速度的当下,这三支笔便排上了用场。

  想她当年,也是从海量作业中奋斗出来的。这时的她,就拿出当年做作业的精气神,下笔如飞,一边做常规询问,一边根据顾客的口述,飞快记录着。

  对她这种不一样的书写工具,顾客还没来得及表示出惊讶,一个收条便塞给他,女子身后的小丫头已经招呼下一个上前。

  另有一个半大小子,客气的对他微笑:“主顾您走好,欢迎再次光临。”

  额,这就是变相撵人了吧?想再看看新鲜的顾客一头黑线。

  但人家小哥说的很客气、很有礼貌,这么多人等着邮寄物什,他赖在这里不走,大约会被人骂。

  新鲜当然是看不成了,那位顾客只能一步一回头的遗憾离开。

  不但在袁冬初这边办业务的顾客惊讶,排在其他队伍的人也都探头探脑。包括潘再水和张二柱这些自己人,其实也都极力掩饰震惊的情绪。

  置身于诚运这个环境中,面对着将来的大好前景,只要有点心气的人,都在很努力的各自提高着。

  若哪个人不够努力,即使现在的位置不错,一段时间后,很有可能会被同伴、甚至被下属超越。

  在这种努力中,潘再水等人能感觉到自己的提高,也很欣喜这种变化。

  可是,和这位大小姐相比,人家那是一日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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