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六十六章 我真的什么都没看到_重生香港做大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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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的那家陷入困境即将破产的电影公司后,一度是从心里鄙视周兴盛的,因为他觉得周兴盛只不过是一个纨绔子弟,只是因为出生好,所以才这么年纪轻轻就挥金如土,说收购他们的电影公司就收购,三千多万美元的资金一次性付清,眼睛都不眨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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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等到周兴盛召开会议之后,他又了解到了周兴盛这个老板的背景资料后,心态立即就转变了过来,他敢发誓,他这一辈子的忠诚都将献给周兴盛这个年龄小了他一轮的年轻人,以美元的名义发誓。

  马克从来没想过,一个年纪才二十出头的年轻人居然白手起家,四五年的时间就创造了一个财团,拥有十数亿美元的身家,登上过《时代》杂志封面,创造的产品包括有风靡世界的《先知》影片、划时代电子产品vcd以及号称真正开启互联网时代的万维网和网页浏览器。

  而现在,这个年轻人来到了美国,开始了他征战美国、征战世界的序幕。

  马克想着,他自己没有任何理由在这个时候离这个年轻人而去,相反,他有着无数的理由要加入到这个年轻人的麾下,追随者这个年轻人征战美国和世界的脚步前进。

  周兴盛透露了他在纽约华尔街设立公司分部的意思,这次来华尔街又带上了他,马克的一颗心顿时就“噗通噗通”狂跳了起来。

  马可立即就明白了过来,他在“梦工厂”中老实配合徐晓明的做法赢得了周兴盛的认可,这次之所以带上他,极有可能是让他负责公司分部的事情。

  一想到这一点,马克就觉得干劲十足,他开始有了半个主人翁的心态审视着林肯车外的华尔街,整颗心都迷醉了:“华尔街,我梦想的地方,我马克终于要来了,我要征服你,是的,征服你,然后狠狠的蹂躏你,我发誓!”

  虽然老板周兴盛并没有认同他公司驻地的意见,马克有些失望,但聪明的他立即就转变了口风,为老板马首是瞻,他可不想关键时刻掉链子。

  做千件万件对公司好的事情,都抵不过老板的一句话,马克很早之前就有这个觉悟了。

  周兴盛当然不知道这个正打算成为他死忠狗腿子的马克心里在想什么,他只知道马克指的那栋大楼真的不适合做公司驻地,即便那栋大楼无论是从地理、环境各方面来说都是最优秀的存在。

  原因很简单,因为那栋大楼的名字叫做“世贸中心”!

  2001年9月11号之后的人,应该都知道这栋大楼的名字:世贸中心,因为它就是在2001年9月11号这一天被飞机给撞倒了,史称“911事件”。

  911事件,使得世贸中心闻名全球,虽然它最后被撞到了,也使得“恐怖主义”这个词进入了人们的视线,山姆大叔也开始了它在全球的反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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