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完结感言_盗墓之我能听见古董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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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故事终于讲完了。

  首先感谢大家的一路陪伴、不离不弃。一个体量不算大的故事,被我断断续续写了一年多,中间还因为种种原因,断更或长或短的时间,简直令人发指。饶如此,却依然能承蒙这么多读者错爱,真的不胜感激!

  一直以来,我都只管闷头写,审查和发布都由我伟大的私人编辑负责,并不时给我反馈一些需要注意的评论,所以我和诸位鲜少沟通。

  直到故事完结,本来感言只想写个“谢谢大家”就结束,别给自己加那么多戏。可看过评论,才发现这个故事用“毁誉参半”来评价,似乎都有点自视甚高。

  所以感谢之余,还是想就很多读者关注的问题,做一些简单的说明。就当和大家聊聊天,但我也保证老实交代,完全坦白。

  从哪说起呢?就从一个“乱”字起吧。

  打一开始,我想写的是一个看似平平无奇的现代都市年轻人,因缘际会获得了某些特殊能力或知识,由此进入一个从未踏足的世界,解决一些棘手的难题,挽救一些无辜的生命,破解一些令人恐惧的谜题,揭开一些自己身世的秘密……

  很笼统吧?可以试着带入一下张楚岚、里昂·斯科特·肯尼迪,等等等等……

  可这样的题材或许会涉及某些敏感领域,一直不太好过审。所以经过自己的查询和一些人的建议,终于找到了一个解决方法,那就是写题材相近的同人文。

  于是我把黑手,伸向了自己最喜欢的一部盗墓小说。

  我的观念比较老旧,一直以为同人文就是题材类似、发生在同一个时空、顶多用原小说的一些要素擦擦边的,原创小说,才是同人文,比如另一部大名鼎鼎的盗墓小说之于《鬼吹灯》。

  如此一来,我只需要在故事开展的同时,提一下BJ有几个摸金校尉之类的,就可以完全写自己的故事了。

  可参考了一些同人文后,才发现目前市场对同人文的定位,大体上是要让你所写的那个主角,和原故事成员一起,把原主线剧情以上帝视角再走一遍。

  于是我不得不把自己原创部分的故事,和原著做一些有机结合,“乱”就是从这一刻开始的。

  听取别人的意见,这是一个很有魔力的事。一旦听了一个,觉得很有道理,就会觉得其他人说的或许也有道理,兼听则明,听人劝吃饱饭嘛!

  然后为了更符合市场需求,我又去查了其他的资料。

  甲说这个平台的读者喜欢修仙文,你得有修炼有等级;乙说现在大家都喜欢看系统文,你得有个什么空间一类的东西,让你随时存取东西;丙说你得写穿越啊,穿越过去最好还得有点硬背景,读者才好带入;丁说金手指金手指,没有金手指写什么网文……

  除此之外还有“黄金三章”、“打脸不隔页”等等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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