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第87章 屠杀_海上升明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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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末的纲盐法改革,盐销区的划分和盐引额的分配,都被那些官商勾结垄断。

  明代后期的盐法,实际上就是盐商身份的垄断,是代理商和经销区等划分,根本不给普通人机会。

  一切都是规定的盐商,在固定的盐场,用固定的盐引份额取盐,在规定的路线运输,然后在规定的盐区销售。

  只不过这套看似很好的盐政制度,早就成了那些官商勾结的工具,他们通过占窝,也就是垄断盐商身份,控制盐引数量,再用多支夹带,甚至自己贩卖私盐等方式偷逃盐税。

  到如今,这大明天下都没了一半了,扬州的大盐商们也都倒在了扬州大屠杀中,这套盐法也自然是乱了套。

  朱以海现在暂时管不了太多,但既然他已经占领了澉浦这个小盐城,那自然就得另行一套新制度,都是为了盐和盐的那点税钱。

  朱以海也懒得管什么盐区盐商这些了,他现在一切从简,只控制盐这个源头,谁都可以来这里买盐,不需要先取得盐经销商的身份,不要执照这些了。

  谁都可以来贩盐去卖,前提是买多少盐先交多少税。

  盐运输和贩卖时再交厘金就是。

  只要制盐的百姓,都把产出的盐专卖给他,存入他的盐仓,盐商只能找他买盐,买盐的同时先把盐税交了。

  然后随便你去哪卖,随便你走哪条路线运输销售,一概合法合理。

  这本质上就是回到了隋唐时代的盐政了,一切从简,少了许多明代盐政里的那种金融产品的味道,但也更好控制,减少了不必要的环节,增强了可控性和保证公家利益。

  让盐回归为一项正常的商品,也让盐税征的方便些。

  澉浦有今天的这种局面,本就是在明朝那复杂而又混乱的盐政下导致的畸形产物,所以正本清源,只要打破原有的利益分配格局,那么澉浦也就能旧貌新颜,最关键的是,通过新的盐政,朱以海能够获得一个新的收入来源,而且还不少。

  等以后收复两浙甚至两淮后,这个盐税收入只会越来越多,而历朝历代,盐税若是能收好了,完全足够供养国家军队了。

  本来明朝那套盐法,正常来说是能够敛更多的财的,盐商身份能卖一笔钱,盐引又能卖一笔钱,盐引甚至还能超发,跟印钞票一样爽。

  只是这套盐法被那些官员们钻了太多漏洞,早就成了他们大肆敛财的工具,朝廷反而盐税不如从前了,所以朱以海便也干脆弃用,另起炉灶用套简单的办法。

  澉浦虽小,却有一个大盐场,每年的私盐产量更是惊人,这么一只下蛋的大金鸡,对如今没有正常财收的朱以海来说,岂能放过。

  “李遇春现在何处?”

  朱以海很快把注意力重新转移到了李遇春身上,眼下当务之急,还是歼灭这支伪军。

  “各营纷纷传来捷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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