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4章 文抄公_逆转98,我的互联网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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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幼文大手一挥道:

  “赵天临,你带几个男生去教务处搬教材过来;徐芳,你带几个女生到总务处领拖把和扫帚。”

  话音一落,同学们个个自告奋勇,纷纷簇拥着两位班长去完成老师交待的任务。

  王景明本不想动,所谓学生的荣誉感、老师的好印象等,对他没有任何激励,只是碍于班干部这一身份的羁绊,只能从善如流。

  帮着领完教材,再一一分发下去。诸多琐事之后,全班再次集合,去操场参加开学典礼,这也是今天开学要做的最后一件事了。

  下午放半天假,明天才会正式开始上课。

  中午,王景明匆匆去赵雪花那吃过午饭后,赶紧慢赶的回到家。

  关于赚钱的法子,经过一夜的苦思冥想,也算是憋出了一点思路。

  无他,就是做一回文抄公,写部小说,赚点稿费。

  这属于矮子里面拔高个,虽不靠谱,但却是为数不多适合他的无本买卖。

  下午的半天假期也来的正是时候。

  当然98年这会,起点还没建立,可就算建站了也不是王景明的首选。

  他要赚的是快钱,若是投稿起点,得先签约,等顺利写了二、三十万字再上架,然后下个月拿上个月的稿费,真正见到钱得等到3个月以后。

  再加上正版付费率,扑街概率,实际辛苦三个月,最后可能一分钱都没得,实在是坑爹啊。

  想要来钱快,写的书只能投稿杂志连载或者出版,按字数付稿费。

  但是这条路的要求极高,他又没有多高的写作天赋,只能另辟蹊径。

  这年头网络小说还未盛行,玄幻、仙侠类的题材中国大陆境内并未出现。

  没办法,文笔不行,剧情来凑,既然做了文抄公,就挑一些后世文笔剧情俱佳的玄幻仙侠类小说来降低点难度。

  以标新立异的流派形式,外加13岁初中生的年龄噱头,说不定会有一定的可行性。

  至于要抄袭的对象,上午在学校那会已经有过考虑。

  这其中,在《诛仙》和《鬼吹灯》之间他犹豫了许久。

  这两本都是网络小说中,文笔剧情俱佳的上乘之作,虽风格迥异,但都精彩绝伦,是曾经王景明最喜欢的两部小说,更关键是,在很多重生小说中被抄的都是这几本。

  比较良久后,他最终还是选择了《诛仙》。

  之所以这么选,一方面,《诛仙》不仅开创了仙侠小说的先河,更重要的是这书连同电视剧王景明从头到尾看了不下三遍,记得更熟。

  毕竟他也没带什么系统外挂,看过的那么多部小说不可能全部记在脑子里,就算是《诛仙》也仅仅是记得剧情内容而已。

  不过记住剧情就相当于有了小说大纲,王景明要做的无非是扩充枝叶、完善内容,这样他就可以把绝大多数的精力放在提升文笔,凝练结构上。

  另一方面,以当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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