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二百五十二章 今晚我们做吧,湿湿!_偷腥年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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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辉集团总部楼下。

  一个长相普通的年轻男人穿着白衬衣,牛仔裤,黑皮鞋,很清爽的打扮,让他那张平平无奇的脸上增加了几分迷人的气息。他的手里捧着一束新鲜娇艳的玫瑰,想一个痴情的男子,等待着女朋友的下班。

  赵家千金有男朋友的消息早已满天飞,特别是在这种以女人居多的公司当中,甚至连赵家千金男朋友的照片都已经传的满天飞,所以下班后,职工们看到楼下等待的普通男人,就知道赵家千金的男朋友又来找她了。

  张莫谦同学不喜欢被像猴子一样围观,但没办法啊。

  由于那天和薛婵在夜店亲密之后,张莫谦对赵诗产生了一种负罪感,这件事要是传到湿湿的耳朵里?以湿湿这小妞的性格,恐怕要发飙了吧?更何况,她和薛婵一直处于有我没她有她没我的敌对状态。

  “土包子,你怎么来了?”一身职业装的赵诗俏生生的从云辉集团走了出来,曾经,她的爷爷希望她走仕途,经过赵家的运作,将来能让她站在仕途的金字塔高端。但她不喜欢官场之上的勾心斗角,觉得面对每个戴着面具的人,太累。后来家里又让她去当音乐老师,但赵诗知道,总有一天,她会在家里人的运作下走向教育系统的高端,那里同样是一批带着面具生活的人。所以虽然她喜欢音乐,依旧拒绝了家里人的要求,而选择呆在了云辉集团。至少,云辉集团是他们赵家完全控股,想做什么,不必看别人脸色。

  “想你,就来了。”张莫谦将手里的玫瑰递给赵诗,有些痴迷的盯着赵诗的俏脸,几天不见,湿湿这妞咋又漂亮了几分?因为妈妈的关系,张莫谦喜欢会弹钢琴的女人,他从赵诗身上看到了妈妈的影子,这也是他为什么越来越迷恋赵诗的原因之一。

  “贫嘴!”赵诗娇嗔了一声,欢喜的接过玫瑰花,放在鼻端深深一嗅,露出了开心的笑容。

  “走,吃饭去!”张莫谦拉上了赵诗的手。

  吃了饭,两人手牵着手,在大街上散步。

  赵诗的俏脸上尽是欢喜之色,她偷偷的瞥向张莫谦,这个比他小五岁的男人拥有一张很普通的脸。可是,他眼中的沧桑和气质却是那么迷人,就像一个无底洞一般,让她深深的坠落下去,永远没有尽头。

  和自己所爱的男人手牵着手散步,赵诗很甜蜜,也很满足!

  正在这时,一对年轻夫妻牵着一个可爱的小女孩从他们的身边走过。赵诗的眼中情不自禁的露出羡慕之色,她和大多数女人一样,都喜欢小孩。

  自己什么时候才会有小孩呢?

  赵诗默默的看着张莫谦,心里念叨:你会娶我吗?我们将来会是一家人吗?她心里想着,竟然忘记了发呆的站在原地。

  “湿湿,在想什么呢?”张莫谦笑着问道。

  “你爱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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