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九十八章 招蜂引蝶的魅力_女儿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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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这哥们伸出食指,帮她抹得均匀点。

  靠!搞不好真得流鼻血。吴潇食指才按着雪肤,感觉到嫩嫩的滑。

  白雪也是突然间身子往前动一下,这后面的雪肤,从没让人直接摸过,何况是男人。搞得她抿紧着的红唇也张开,心跳还加快。

  “好了,不过,你这高跟鞋不适合,再戴一顶斗笠,完全就成了村姑。”吴潇抹完了,从竹铺下面拿出一双人字拖,还有一顶斗笠。

  这两样行头,一到白雪的脚下和身上,让她也是“咯咯”地笑。久居省城,偶尔当一下村姑也不错。

  两人往西边的竹林走,进入竹林,白雪还得将斗笠取下,又说:“以你们这样,发展前景相当好。”

  “但也有瓶颈,地就不增加,山也不长个。”吴潇手托着两根挡路的竹枝也说。

  “你一年有五千万的收入,还不够呀?”白雪一说还撇一下小嘴巴。

  “嘿嘿,刚才你说了,目标是随着发展而改变的嘛。”

  这哥们的话,让白雪也是笑着摇头,走出竹林已经看见正在收割稻谷的女人们。

  “所以呀,我就得以我们的产品,创造高价值,比如开酒家办洒厂。”

  吴潇说到爽处,嘴巴如被洪水冲开的闸门,想关也关不住:“我还打算,明年将村里的老房子,统一建成新房。”

  “你这是何苦耶?”白雪这会是翻白眼。

  吴潇又笑:“开始,我只想让村里人不那样穷就行了,还是那句话,目标会改变。”

  “哎呀,你不当劳模没天理。”白雪还挺感叹。

  吴潇也乐:“我这叫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而奋斗!”

  “俗!”白雪就一声。

  “是俗,但这年头,不喊两句正能量也不行。不管怎样奋斗,说白了都是为了赚钱,这不更俗。”吴潇说着,瞧白雪又将斗笠往头上戴,也笑。

  白雪还要再说,却被稻田里,女人们的笑声给打断。

  女人们当然是笑她的模样,头上戴着斗笠,脚穿人字拖,但却是长发飘飘,身上还穿着无袖连衣裙。村姑不是村姑,女老总不是女老总,像什么谁也说不出。

  “哟,他们在干嘛?”白雪手往西瓜地边指,十几个小家伙正在烧柴火。

  “烤蝗虫,也叫蜢蚱,你想不想吃?”吴潇说着,往黑狗他们走。

  “嘿嘿,吴潇哥,吃!”黑狗手里正拿着用铁丝穿起来的一串蝗虫,烤熟了的,往吴潇面前举就说。

  吴潇伸手拿了四五只,往白雪跟前举。

  白雪正跟女人们在打招呼呢,看着烤得黑红的蝗虫,裂了一下嘴巴摇摇头。这乡村里,什么都能吃,她可没那个胆量吃。

  她不吃吴潇就自己吃呗,烤蝗虫特别香,还没吃闻一下,那种焦香味很浓。吃进嘴里咬起来,脆香中带着肉感。反正这些小家伙在山坡边走,只要身上带着火,别怕他们会饿。

  “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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